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具体包括6个方面:
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在今年一季度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这一省长问责制,可谓力度巨大。
二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所有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列入限购范围;对外地人买房限制更严格,审查更严厉。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解除;对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在房贷方面,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的,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
此外,调控措施还包括: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等。
“内容更丰富、更具体、目标更清晰、方向更确定、手段更毒辣、打击力度更重、范围更广,”是房地产业内人士对“国五条细则”的总体评价。而这样的调控举措能否敲山震虎、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却是各方观点不一,甚至有观点认为,这不是抑制房价,而是“救市之举”。
争议最大的焦点在于个税征税方式从严:二手房交易的个税征收,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支持者认为,20%的个税征收比例至少会让一大批投机性购房者收敛脚步。
不过,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陈贵却担心,个税的提高,会导致阴阳合同卷土重来、私下低价交易在所难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国强也认为,需要警惕借助于税收手段抑制投机性购房交易带来的负面效应。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认为:增加土地供应才将高房价拉回本位的根本措施。
针对细则中强调将对执行楼市调控不力的省级政府进行问责,陈永杰认为关键在于确定楼市调控的目标,更不能只问不责。
新国五条的细化,彰显中央严控房价的决心。然房价问题当然不是加重个税或强化问责某一方面措施可解决,还需房产税、加大保障房力度、保障供给等组合拳配套,期待更细化的措施。
扼制房价只是手段,实现“居者有其屋”才是调控的根本目标。